3月15日,济宁市工商局联合济宁市委宣传部、市食药监局、旅游委、市质监局等部门,在运河城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活动现场设立了投诉咨询台、打击传销宣传台、老年维权咨询台等21个,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咨询的同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解答消费者的疑惑,同时调集执法车辆6台,对消费者举报的重点违法案件进行现场查处,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及时曝光,另外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采取现场采访、设立投诉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引导、指导企业和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上午接受的投诉多以电视购物和老年保健产品为主。”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多数市民选择以网购的形式来消费,而年龄稍长一点的市民则选择电视购物,少则上千元,多则七八千,上当受骗的概率比较大。记者在现场看到,早上九点至十点,投诉的市民已经超过了二十组,各个咨询台的咨询的市民也是络绎不绝。其中投诉和咨询的消费者年龄多在50岁以上,以电视购物、老年人保健品以及家用电器为主。
当天,“放心消费在济宁”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举行。这次活动,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委和山东省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进行的。放心消费创建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提升消费品质、引领新旧动能转换的民生工程。去年10月份,济宁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开展了“放心消费市场创建活动”试点工作,涌现出了润华汽车广场、金宇装饰城、秦庄农贸市场和邹城红星美凯龙、千泉装饰城等一批各专业类型的示范市场,走在了全省前列。举行启动仪式,目的就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向全市发出倡议,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实现国家局“放心消费创建”全国全覆盖和省局市、县全覆盖的要求和目标。
济宁的“放心消费创建”理念是:“品质消费,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放心消费,共筑幸福美好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