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任务。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这为我们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经过几十年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和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一套社会治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社会治理的“四梁八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大社会治理创新的力度,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完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高防范社会风险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稳步上升。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不是简单照搬西方模式,也不是机械复制传统模式,而是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出了建设平安中国的社会治理总目标,要求把建设平安中国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来谋划,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和发展在社会和谐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二是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政府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努力实现社会善治。三是形成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治理方式,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四是形成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的社会治理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五是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
二、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
当前,国际格局、国内发展、社会变迁、科技革命、群众需求等各个方面的新情况,都对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
从国际格局看,世界格局正经历大变革大调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区域冲突时有发生,西方社会正经历各种“认同危机”,贸易保护主义、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社会民粹主义等,都在以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对我国社会治理产生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社会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统筹运用国内国际资源,主动适应国际格局新变化。
从国内发展看,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由于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以及保民生任务繁重,全面深化改革深刻触及既有利益格局,这些新情况要求我们把社会治理摆到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风险。
从社会变迁看,我国社会发展出现新态势。一是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对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和流动人口管理提出新要求;二是劳动力供求关系的深刻变化对去产能产业职工安置、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就业都产生重要影响;三是社会阶层结构进一步分化,产生各种新阶层、新群体,利益格局呈现复杂化、多样化;四是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新挑战;五是大众消费时代的“拜金主义”“福利主义”等倾向显现,一旦出现经济紧缩,极易产生社会满意度下降和相对剥夺感。这些新态势要求我们提高社会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从科技革命看,互联网成为社会治理重要领域。互联网是当今时代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其迅猛发展使网络社会中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加多元,各种社会思潮通过网络快速传播,各种社会情绪通过网络发泄,各种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利益诉求通过网络表达,各种虚假信息、诈骗信息、色情贩毒信息、非法集资信息、贩卖违禁商品信息也依靠网络传播,网络舆论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网络社会,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从群众需求看,多样化特征更加明显。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对经济发展、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方面的要求更加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治理中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必要举措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遵循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讲话精神,采取必要举措,着力从五个方面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完善社会治理理念,实现良法与善治相结合。纲举方能目张,树立科学治理理念是准确把握变革方向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目标,法治是实现善治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是对传统社会治理思想的反思和超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德法兼治。要致力于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加强法律法规刚性约束,制定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要求、反映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良法,坚持依法治国、依规办事,树立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打破潜规则,营造新风尚。
完善社会治理主体和职能,形成一元主导、多方参与的合作共治格局。由“政府管理”到“合作共治”是社会治理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社会治理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组织和主导,吸纳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除了党和政府作为治理主体之外,还包含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方面有序参与的治理主体。针对目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并存的现象,要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服务监管,推动政府由审批管控型向服务监管型转变。以开放性架构、社会机制、市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将大量的社会性事务和服务性功能交由社会组织和社会大众来承担,形成多样化治理模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努力实现社会共治。积极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快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引导和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发挥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发展壮大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推动加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
完善社会治理目标和任务,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必须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适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科学完备的社会治理法律体系。要总结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实践,形成高效的社会治理法治体系。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扩大公民理性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协商互动机制,努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水平。要注重科技创新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发挥网络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让社会治理更加精确、更加有效、更加快速,不断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
完善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把专项治理与“四个治理”有效结合起来。在当前面临各种新型社会风险、社会问题的背景下,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应当立足社会治理的全局,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进行集中治理,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综合治理,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强化道德约束,解决社会问题;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实现互为配合互为保障,既治标又治本,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指明了方向。
完善社会治理考核评价体系,落实社会治理领导责任制。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意义十分重大,这不仅是当前社会治理实践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完善社会治理考评体系,必须加快建立社会治理指标体系与考核评价标准。完善社会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应从治理主体、治理能力、治理过程、治理绩效等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社会治理考核导向正确、富有效率的评价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工作评价“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盲点”。各级政府必须重视社会治理,统筹全局,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落到基层。要注重应用社会治理考评结果的导向功能、规范功能和推动功能,来导引、规范、监督、推动社会治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客观规律,立足已有治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联动融合,应对社会治理新挑战。要采取具体措施创新社会治理理念、主体和职能、目标任务、方式方法、考核评价五大体系,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为建设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平安中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