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艺院团转企改制
中国甘肃网9月2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为进一步激发我省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
医卫领域:
取消对民办医院数量地点限制
积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个体诊所等,并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教育领域:
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鼓励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企业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
养老领域:
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管办分离”
鼓励境外投资者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县级以上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管办分离”。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特困供养对象及其他困难老年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改制后的公办养老机构或社会办养老机构供养。
文化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建设
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艺院团等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和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探索大遗址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开发利用政策。推动取消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等行政审批。
体育领域:
全面取消商业性赛事活动审批
加大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运营,探索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运营管理模式,不断推进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市场化,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全面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
规范体育比赛、演唱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各项安保费用,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金融扶持:
帮助符合条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深化社会领域PPP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特许经营、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和设施建设运营。
落实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政策,支持社会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
政策优惠:
闲置校园优先用于教育养老医疗
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
企业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健身休闲场所的,在符合国家土壤监测标准的基础上,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优先用于教育、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