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把改革进行到底,有待进一步强化“制度思维”,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促使各个领域制度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我们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永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制度是一个社会结构的灵魂,政治发展最显性的地带是其所形成的国家制度体系。一个社会的进步,归根结底是制度和体制的进步。我国40年改革开放,本质上是深层次、多方面的制度变革和创新过程。从经济体制的改革,推进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的改革,近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外事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生态环境督察体制改革、国家安全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纪检监察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相继展开,在极大地解放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极大地释放了社会主义的制度效能。
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进步的事业,是指它在制度体系上的先进性、探索性和整体突破性,它是一种负载着人类美好理想的新型制度形态。社会主义事业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创新,而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推进,又依赖于新的更为深层次的“制度创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国40年改革开放,使国家基本制度日趋成熟,但另一方面,制度的真正成熟定型又是一个长期甚至漫长的过程,且基本成熟定型后,也并非一成不变,还要不断容纳时代精神与时俱进,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将改革进行到底,就必须“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在进一步推进制度和体制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促进我国国家制度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一、立足“制度自信”,通过进一步制度创新凸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制度自信”是一个国家制度体系背后的精神力量。“制度自信”不是盲目的,它是基于对制度型构、制度内质、制度功能特别是制度价值、制度效率的理性认知和制度比较所获得的一种制度信念。一种制度的“自信”,在于它既吸纳了人类制度文明的相关成果,又有不同于其他规制的“型构特质”。改革开放40年中国政治发展的制度成果,构成了当代中国国家制度体系,它集中体现了“生成性”(文化、传统、民族习性)与“创制性”的双重特性,包涵了丰富的“中国特质”。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就要立足中国实际,按照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供需对应和动态平衡,最大限度地促进制度体系的完善并强化整体性制度效能。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加快制度体系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在各制度领域,还存在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影响和制约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尤其处于当下日新月异和全球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大变格局中,制度的深度变革更为迫切。而推进制度体系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尤其要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实际和切实的“问题导向”,更多地让制度和体制来解决问题。敢于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向各种痼疾开刀,清除妨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体制机制障碍。
三、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实践理性与“顶层设计”的政治智慧相统一,注重各领域制度创新的联动和集成
国家制度体系是一个国家公共生活的基本框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是不断改革创新的产物。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随着时代、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改革完善,其优越性不仅在于它符合我国实际,更在于它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在于它能够与时俱进地自我革新和自我完善。
这种制度上的自我革新和自我完善,一方面要坚持实践第一,强化实践理性,注重实践中的形成和养成;另一方面要依据现实,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审慎的顶层设计即科学审慎的制度创制。在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注重全局与局部相配套、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渐进与突破相促进。在制度设计和创新过程中,要坚持“务实、效能、管用”的原则,实现制度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总之全面深化改革,把改革进行到底,有待进一步强化“制度思维”,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促使各个领域制度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作者系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