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是大多数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良好的乘车环境使人轻松而愉快,但是最近的报纸和网络上,一条被多次转载的新闻,让人觉得乘客们需要共同齐心协力维护公交车上的和谐。
近日,昆明的一位准妈妈,怀孕3月,乘车时坐在爱心座位上,一位后上车的七旬老人要她让座,准妈妈没有及时反应,惹恼了老人,结果老人开始指责,并且惹当事人告知自己是孕妇后,老人不听打动手打人。其他乘客让座后,老人依然不停大骂。爱心座位是为乘客礼让特殊人群设置,而现在两个人都属于特殊群体,谁有优先权?这样的争执让我想起了六尺巷的故事:清康熙间,礼部尚书张英谦让相邻三尺地基,对方也受感动向后退让三尺,使“六尺巷”的故事传为美谈。中华文化以宽容为美德,凡是必要争个是非曲直,往往会造成双方更大的损失。以爱心座位为例,这个准妈妈本来是想让座的,但是受到老人的责难,双方起了争执,进而动手,事后她想起当时依旧气愤难平。若当时孕妇能忍耐一下,不要回应老人的责难,直接让座,可能可以避免挨人打骂和事后受气。
相形之下,西安公交车上小伙的表现要明智的多。当时一位手里抱着娃的60岁左右老大爷,直接扇了这个坐着的年轻小伙耳光,小伙子被老大爷打得眼部都红了,却只是解释“没注意到”并没有还手,在整车人谴责老大爷时,小伙子连连摆手,将座位让给了后来上车的另一位老太太。
谦让的美德,能赢得众人的尊敬。但是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制造者,恐怕是理所当然。当事两位老人谩骂甚至殴打他人,尊老爱幼是公德,但是没有人赋予他们打人的特权。他们在要求别人遵循公共道德的同时,自己却越过了尊重他人的道德底线。能在众目睽睽下,公然有打人的举止,这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低下的体现,也是对法律的挑战。这个老人为座位动手打人,和其他不文明现象一样,归咎起来还是当事人漠视法律。行为由思想决定,当事人觉得法律所允许的,或是及时违法,也不会产生什么大的代价,因此才会做出不文明的行为。因此光靠礼让是解决不了公交车上老人为座位打骂人的现象。唯有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能自觉遵守法律,甚至主动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减少不文明的现象。
当人们的行为既可以遵循传统的道德美德,又有法律的底线来校正,想来公民的文明行为是指日可待的事啦!(留园街道湖田社区 宋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