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读卖新闻》6月1日消息称,围绕“二战”期间中国劳工被强掳到日本国内矿山等地被迫劳动的问题,中国受害者团体和三菱材料公司6月1日上午在北京正式达成和解并签署了相关文件。受害者团体成员超过3000人,在战后对日本企业索赔并达成和解的诉讼案中人数最多。和解的主要内容是三菱材料明确表示“道歉”并以基金方式向受害者每人支付10万元人民币。
《读卖新闻》认为,此次和解也是中日围绕历史赔偿问题上一次重要节点。评论指出,这是民间企业自行与日本最高法院不承认拥有索赔权的中国受害者就道歉和金钱补偿达成的历史性和解,有可能对与日企相关的其他战后补偿问题的走向造成影响。
按照日本共同社的报道,受害者团体2015年8月宣布接受和解。之后受部分受害者团体在中国提起诉讼并退出谈判,基金的中方接收方的选定工作也遭遇了困难。受此影响,从宣布接受和解方案到签署相关文件历时约10个月。
报道称,日本政府的立场是根据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国在放弃国家间索赔权的同时也放弃了个人索赔权。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裁定不承认中国人拥有索赔权后,中国的受害者团体和三菱材料方面展开了个别的谈判。
根据和解协议,受害者方面的对象为3765人。三菱材料称“诚实承认存在中国劳工的人权被侵犯的历史事实”,并向受害者及遗属表示“深刻反省”和“深深道歉”。除补偿金外,三菱材料还将支付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96万元)的纪念碑建设费和2亿日元的失踪受害者等调查费。
与三菱材料达成和解的是“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及遗属联谊会”、“二战中国劳工三菱受害者联谊联席会”等5个团体。2014年2月向北京的法院提起诉讼、由受害者及遗属共37人组成的另一个团体在2015年2月退出了和解谈判。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6月1日的记者会上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强征和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在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中方希望日方本着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