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5月9日电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茶陵县火田镇新华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件生违规收受现金案。经查,2008年新华村陈氏两兄弟得知困难户建房国家有补贴政策后,找到王件生请求申报建房困难户补贴,王件生提出需要现金用于协调关系开支。在王件生的帮助下,陈氏两兄弟共获得困难户建房补贴1万元。期间,王件生收受陈氏两兄弟现金3000元。王件生在为村民办理危房改造困难补贴过程中,违规收取当事人现金3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6年2月4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茶陵县腰潞镇麦源村村主任刘回元索要群众钱款案。经查,2012年刘回元在明知麦源村村民赖某等人不符合危房改造项目条件的情况下,仍帮助赖某等人争取了3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期间,向获得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2户群众索要钱款各2000元,共计4000元。2016年2月4日,腰潞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对其予以党纪立案查处。
3、茶陵县严塘镇长江村原党支部书记谭善明、党支部委员谭祥忠借用移民身份套取帮扶资金案。经查,2011年上半年谭善明得知移民户对象种植刨花楠可享受种植补贴300元/亩的国家政策,经与县移民局、县林业局相关股室商量后,借用移民身份向上申报了“刨花楠”扶持项目,并获得了该项目的补贴34.96万元,其中谭善明个人获利14万余元。谭祥忠了解国家扶持移民户种植政策后,借用移民身份在非移民区严塘镇长江村一山场种植刨花楠480亩,并获得刨花楠种植补贴14.4万元,其中谭祥忠个人获利2万余元。谭善明、谭祥忠借用移民身份等非法手段套取移民项目资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2016年3月28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谭善明、谭祥忠予以党纪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4、茶陵县林业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彭建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案。经查,彭建桃在实施移民扶植项目(刨花楠种植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方便,收受委托人现金,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受贿。2016年4月4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彭建桃予以党纪立案,并暂停其党委委员职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朱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