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倪元锦)江苏民营企业主张敏晓已经有两年没有碰过电视机了。这位29岁的商人每周通过互联网观看节目的时长超过20小时。他热衷于足球比赛,是阿根廷队的铁杆球迷。
2003年,张敏晓在大学校园第一次通过网络观看节目。免费,是网络节目吸引他的主要原因。
对于大多数中国电视观众来说,除非缴付额外的卫星电视费用,否则很难通过电视机看到大陆以外的节目。此外,没有频繁插播的广告,也让张敏晓十分喜欢通过网络看节目。
25岁的媒体工作者赵亚元是美剧和日剧的忠实爱好者,电视台播放的有限数量的电视剧很难满足她的胃口。
“要么片子很旧,要么都播一样的剧,”赵亚元说,“我喜欢优酷和土豆等视频网站,片源新。很多日剧、美剧都可以同步或者延时一天观看。而且观看时间和集数,不受电视台控制。”
张敏晓和赵亚元是中国众多网络视频用户的缩影,这个群体需要更广泛的片源、更灵活自主的观看时间。
2010年7月15日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中国总体网民规模达到4.2亿,其中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2.65亿。 这项样本为3万电话用户、11万网络用户的调查显示,2010年上半年,网络视频新增用户2500万,增幅达10.4%。
2010年4月7日,该中心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在对中国大陆2700名网民的抽样调查显示,有66.8%的网络视频用户表示与以往相比,观看电视的时间明显减少,其中有23.7%的用户表示现在基本不使用电视收看电视台的节目。中国网络视频用户的年龄集中在10至29岁之间。
《研究报告》得出“网民对网络视频的使用必将对电视媒体形成一定的影响”的结论。
尽管网络视频对电视媒体有冲击,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新闻传播系教师王冲认为,网站通过购买版权播放电视剧,对于网站、节目制作方是“双赢”的。
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在7月举办的塞上江南影视节上说,近年来,国内电视剧网络播放迅速崛起,网络版权销售已成为中国电视剧新的赢利点。
“作为节目制造方,多了一个创收渠道,也可参与网站收益的分成。对于网站,热播影视剧能够聚拢人气,扩大用户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王冲说。 电视剧网络版权交易价格近年成陡增趋势,2010年3月,新版《西游记》的网络独播权以每集28万元的价格成交,这部60集的电视剧一共卖了1680万元。而在四年前的2006年,风靡全国的81集《武林外传》,整部剧的网络播映权只卖了10万元而已。
网络视频用户的激增,让网络版权销售成了“炙手可热的山芋”。这种类似于土地竞拍的版权争夺战在几家视频网站爆发的同时,也伴随着网站之间对版权的交叉起诉。
“关于版权诉讼官司的增多,表明网络版权销售的快速发展和视频网站、节目制作方维权意识的提升,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是积极的。”王冲说。
香港城市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博士陆亨认为,关于网络版权的很多诉讼是由用户自主上传产生的,理论上应该被视频网站删掉,这体现了网站的监管不力。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