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科研院所、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7〕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该项目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助,主要是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其创办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
(二)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该项目由自治区本级予以资助,分为个人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创新创业项目两类。个人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资助近几年以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宁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留学回国人员为带头人,团队具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依托平台和项目任务,能够进行持续的创新创造。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优先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自治区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与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可同时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申报程序
1.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8080/)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系获取帐户及密码,登录后录入具体申报数据。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2.申报时请用IE8.0版本浏览器登录,访问系统后,请点击“单位登录入口”(如遇“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提示,请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然后输入账户/密码登录系统。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二)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程序
填写《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分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申请表从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下载。
四、申报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项目申报工作与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结合起来,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和开发。
(二)申报单位要对项目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三)2016年获得资助的个人或单位,申报时须提供2016年获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留学人员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的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请报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2017年3月5日前报,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2017年5月1日前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刘莎莎 王 勇
联系电话:(0951)5099080
电子邮箱:nxzj2088@126.com
联系地址: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人社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8日
点击下载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个人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