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电 只因自己手机坏了无法使用,一男子便心生盗窃念头,专挑妇女下手,连偷8部手机。经湖北省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判处罚金4000元。
2017年2月,胡某因自己的手机无法使用,就将防范意识较差的妇女作为目标,在人群拥挤的场所,实施盗窃手机的行为。
2月19日下午,胡某在房县西河乐园瞄准一个抱小孩的妇女,趁其不注意偷走该妇女的一部手机;第二天下午,胡某在同一地点,从另一妇女上衣兜内偷得一部手机;3月25日下午,胡某在房县儿童城向一妇女下手,盗得一部手机。就这样,在一个多月时间里,胡某在人多拥挤的场所,以妇女为目标,共盗得8部手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手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