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长春市政府召开集中清理整顿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前期工作进展,对下一步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长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集中清理整顿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进会上表示,长春市正着手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年检、未按期完成整改、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将纳入异常名录;被列入异常名录满2年、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将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次专项行动涵盖3项整顿工作,对连续3年不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长期不开展活动、长期不换届(社团)、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对严重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仍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在职公务员兼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校长或主任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会上还公布了此次专项行动的4项整顿措施,对那些长期不运作或计划不再运作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对连续3年不到登记机关进行年检、长期不换届,但正常运作且承担特殊职能、确有必要存在、愿意接受整改的,依法予以整改合格;对既不注销也不整改的不规范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对社会组织不符合规定的领导人,由社会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撤换原不符合规定的领导人,选举符合规定新的负责人,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陈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