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江涛)10日上午,泉州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7月31日,泉州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涉恶犯罪集团1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7个,破获九类涉恶典型案件94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62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问题线索63件80人,从中立案20件,已查结6件14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件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当天上午,洛江区人民法院在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依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侦破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
2月6日,洛江公安分局成功摧毁卢清洋涉黑犯罪团伙,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省目标案件。7月31-8月3日,该案开庭审理,共有被告人31人,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对此,洛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对卢清洋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其中5年以上17人,10年以上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