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8月18日电 今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座谈会。徐嵩、谭明隆、刘伟全、吴士新、钟课枝、邓赤英、许锐、万军等省人大代表就加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办理,约见广东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国家机关负责人。
人大代表:现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不适应发展需要
部门回应:已启动修订 适用范围将扩大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广东省早在2007年就制定《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又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成为国家规划纲要印发后第一个出台的省级地方性规划。
对此,徐嵩等广东省人大代表指出,大数据的飞速发展出乎预料,目前法规的具体制度设计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法规的适用范围也不应仅仅限于企业,还应包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省信用办主任吕成蹊表示,目前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启动。本次修订将不再仅限于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而是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在内的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并争取尽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出台,同时还将推动各有关行业及部门制定完善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
人大代表:信息壁垒待打破
部门回应:将打通信息共享横向纵向通道
据了解,广东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于2015年3月底建成运行,40个省级部门在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并与16个地级以上市实现平台对接,目前已归集共2.5亿条信用数据,还开通“信用广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徐嵩等代表认为,信息总量看似很大,其实质量堪忧。徐嵩说:“数据存储格式和标准不统一、数据更新缓慢或不及时、不同数据之间难以关联应用、互相调用访问困难的情况比较严重,建立共享交换的渠道,打破信息壁垒,又难免涉及谁向谁统一,建设改造费用承担的问题。”
徐嵩建议,政府要全盘考虑,拿出最低成本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并建立各部门间横向(地区间、部门间)和纵向(人民银行、海关等垂直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交换共享机制,将信用信息报送纳入政府和公共服务企业绩效考核范围。
吕成蹊表示,下一步将打通信息联通共享横向纵向通道,横向将加快信用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市场监管平台以及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等对接,纵向将进一步做好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共享,并依托国家平台或泛珠合作机制与其他省市平台对接联通。此外,还将推动未建成平台的地市加快建设,尽快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平台,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约束机制,将部门数据交换共享纳入考评范围。
人大代表:信用评价标准五花八门需规范
部门回应:抓紧制定规范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早在2013年3月,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已开始施行,但具体到广东省至今还没有地方性法规,征信市场基本处于无序和低迷的状态,造成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五花八门,信用评级市场竞争无序且缺乏监管,信用服务市场需求不足等问题。
徐嵩建议,要制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培育、规范和完善广东省信用评级市场,她提出:“应尽快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统一有效的监管体制,结束行业管理上的真空状态,积极培育社会化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规范完善信用评级市场,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制定不同规模主体的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实施信用奖惩制度。”
吕成蹊回应,将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技术标准,抓紧修订广东省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等,组织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尽快做好广东省法人和其他组织新旧代码的转化,全面推行社会信用代码。
吕成蹊还表示,将加快建立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重点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等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业务流程中,实现行政性奖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代表支招
建立可视化信用体系
对于如何更好地利用信用信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徐嵩认为要积极应用大数据挖掘分析基础,处理和推动信用信息的开发利用。
对此,她解释说,“企业和个人在政府监管下的重点领域积淀了海量的信用数据,通过整合这些信用数据集中企业或个人不同的社会属性、交易习惯、消费行为、交互特征等信用数据信息,并运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对其进行深层加工,挖掘出隐性特征,利用画像技术将其标签化,从而构建个人和企业的特征标签库,形成信用管理全景视图,也就是可视化的信用体系。”
“可视化的信用体系不仅能使市场主体得知和预判潜在交易方的信用水准、未来履约的风险程度,也能使得政府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有据可依,同时帮助政府部门预先制定政策以防范风险和应对变化,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及时性,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徐嵩说。
对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强调,要深刻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长期性,更加注重各级政府及部门间的相互配合,联手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信用奖惩工作机制,大力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加快相关立法、修法进度,保证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并加大普法教育与执法检查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李士燕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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