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要求,做好我省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我们制定了《2018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目录》均为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实施或与其他部门共同实施的项目,其中职业资格23项45个职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技能类28个项目、高新类21个模块。
二、未列入《目录》中的职业,对按“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能够取得“双证书”。
三、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各市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不断开发新项目,按规定通过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后组织实施。
四、如国家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我省将按要求作相应调整。
附件:2018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目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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